科研处转发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关于开展2025年度科研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励民办教育工作者投身教学改革与科研创新实践,总结推广民办教育优秀成果,推动民办教育事业优质特色发展,为教育强国建设贡献力量,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决定开展2025年度科研成果奖评审工作。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展示本校在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中的优秀成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评审原则
导向性原则: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突出育人成效与民办教育办学特色,聚焦改革创新与质量提升。
科学性原则:以教育规律、办学规律为遵循,注重成果的实践价值与创新程度,评审标准科学。
公正性原则:实行外部专家评审、回避制度与结果公示,评审过程信息严格保密,确保结果客观公正。
实效性原则:优先评选经过实践检验、具有推广价值且产生显著社会效益的各类成果。
02 评审范围与对象
(一)申报主体
申报人应为学校在职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集体(含教学团队、科研课题组)或个人。
(二)成果时限
科研成果需为 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1日期间完成或发表的成果。
(三)不予受理情形
- 已获国家级、省部级政府部门同类奖项或全国性一级学会、协会往届获奖的成果;
- 成果权属有争议、存在学术不端,或内容重复率超过30%的成果。
03 奖项设置
本次评审科研成果奖分别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科研成果奖申报项目应为学校个人或集体在科学研究和科研应用领域取得的重要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承担国家级、省部级以及重要行业企业委托的项目结题成果,在重要领域取得的技术发明专利成果,集体或个人科研成果转化及应用等方面取得的重要成效,在重大、重点工程应用中解决难题的方案和成效,以及在核心期刊发表的重要论文、权威出版社出版的重要著作等。
04 申报材料与程序
(一)下列所有申报材料的扫描件(PDF 格式),压缩包命名为“申报人姓名+所属学院+科研成果奖”。11月1日前发至cisisuky@sina.com,邮件标题为:“申报人姓名+所属学院+科研成果奖”。逾期不予受理。本次申报科研成果限报2项,如校内申报超额,科研处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等进行审核,择优推荐申报。请申报人确保材料完整、符合要求。
(1)申报表。《科研成果奖申报表》(见附件),包括成果简介、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应用前景等内容。
(2)成果主件。研究报告、论文或专著、专利证书等。其中,论文需提供期刊封面、目录、正文等,著作需提供原件1份或专著封面、版权页、目录、前言、正文节选等;专利证书需提供原件或复印件1份。
(3)证明材料。如结题证书、采纳证明、获奖证书、成果应用证明、权威媒体报道等(不超过5件)。
(二)申报程序
科研处将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等进行审核,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将组织专家对符合要求的申报项目进行评审,专家评审采取会议评审方式,依据成果创新性、实效性、推广价值等对申报项目进行打分和评价。评审结果将在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会员学校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协会专家委员会进行终审,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协会将对获奖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颁发获奖证书,并在中国民办教育发展大会上进行颁奖。优秀成果将在协会官网、公众号等予以推广、宣传。
05 科研成果奖评审标准
一等奖:成果在科学研究领域具有重大的理论创新或实践应用价值,对解决实践中的重大问题有重要参考意义,研究成果在国内外具有较高的学术影响力和引用率。
二等奖:成果在科学研究领域具有较大的理论创新或实践应用价值,对解决实践中的实际问题有重要参考意义,研究成果在国内外具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力和引用率。
三等奖:成果在科学研究领域有一定的理论创新或实践应用价值,对解决实践中的实际问题有一定的参考意义,研究成果在本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影响力。
科研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行政楼 202 科研处 王老师 ;联系电话:028-87213705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010-84629952 协会官网查询:www.canedu.org.cn
附件:科研成果奖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