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四川省教育厅2025年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高校辅导员专项)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高校辅导员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将我校校内申报、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5年5月12日—30日。
二、申报要求
(一)限我校专职辅导员(指在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院系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党总支副书记等从事学生工作的人员)。
(二)课题实行限额推荐,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审,遴选限额推荐。推荐项目的申报者,根据意见建议修改完善项目申报书等有关材料。在省内高校攻读“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辅导员不占申报名额。
(三)2023年及2024年立项未结题或被撤项的课题负责人本次不得申报。
三、立项类别
项目课题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自筹经费课题三类。课题研究以应用型研究为主。此次拟通过教育厅专家评审择优立项100项,其中根据课题质量和专家评审意见,确定不超过10项为重点课题。
课题申报条件、申报程序、过程管理、验收程序及经费决算等相关规定请详细参看《四川省教育厅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西南交通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高校辅导员专项)管理办法》(川教函〔2020〕265号)。
五、研究周期
重点课题研究周期为2年,自立项日算起(以教育厅立项文件为准)。一般课题和自筹课题研究周期为1年,自立项日算起(以教育厅立项文件为准)。
六、材料提交
请各学院在申报截止时间(5月30日)前将《四川省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高校辅导员专项)申报汇总表》(附件1)、个人《课题申报书》(附件2)和《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电子文档提交至科研处。
联系人:王诗卉,电话:028-87213705,155207119129
科研处
2025年5月12日
附件1:四川省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高校辅导员专项)申报汇总表
附件2:课题申报书
附件3:课题论证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