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教育评价改革研究基地(四川)2026年度教育评价改革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按照四川省教育评估院《教育评价改革研究基地(四川)关于开展2026年度教育评价改革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度教育评价改革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及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和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以教育评价改革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挥教育评价改革研究基地(四川)研究专项课题示范引导作用,更好服务教育高质量发展和教育强国、教育强省建设。

二、申报方向

本次课题申报以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为统领,重点围绕教育评价改革牵引育人方式改革、办学模式改革、管理体制改革、保障机制改革,以及教育评价专业化建设等关键领域,聚焦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评价、学校评价、学生评价、教师评价、用人评价和综合评价等方向,着力研究教育评价改革及综合改革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与重点难点热点问题。

2026年度课题重点选题方向如下:

1.优化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研究

2.教育重大项目(规划、改革)实施成效评价研究

3.大中小幼健康学校动态监测研究

4.大中小幼学校思政引领力评价研究

5.大中小幼师生智能素养评价研究

6.人工智能赋能教育评价研究

7.评价机构(个人)基础能力(评价素养)建设研究:

8.人才高消费等教育热点难点问题调查

9.其他教育评价相关研究

三、申报数量及要求

(一)申报数量

按照要求,我校最多可推荐2项。若有超额,科研处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择优推荐申报。

(二)申报要求

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品行端正、学风优良,同时须具备以下相关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课题负责人需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能够提供必要的研究条件,能够切实承担起组织课题研究的责任。

4.课题负责人当年度限报1项;承担教育评价改革研究基地(四川)2024年度或2025年度专项课题且尚未结题的,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

5.申报课题严禁一题多报、重复申报。同一课题不得同时另投其他同级同类项目;已获得其他资助立项的课题,不得再以相同或相似内容申报。

6.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AI)辅助研究的,须在申报材料中如实说明工具名称、用途及生成内容的位置。不得将AI列为课题组成员,不得使用AI生成核心学术观点或研究框架。对隐瞒使用、AI代写等行为,一经查实按学术不端处理,取消申报资格。

7.课题自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课题研究周期为2年。完成预定研究任务后,按规定申请结题鉴定。

8.课题负责人和主研人员必须切实承担相关研究工作,否则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或主研人员。

9.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要加强对本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宣传和指导工作,依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课题负责人进行资格审查,确保课题申报质量。

四、申报材料及程序

(一)申报材料

1.《教育评价改革研究基地(四川)专项课题申报书》(附件1)。

2.《教育评价改革研究基地(四川)专项课题论证活页》(附件2)。

(二)申报程序

申报人于2026623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附件1、2)通过邮箱提交至科研处。报送邮箱:cisisuky@sina.com。邮件标题为教育评价改革研究专项+申报人姓名。

五、其它

四川省教育评估院负责2026年度教育评价改革研究专项课题的申报和组织评审工作。根据《四川省教育评价改革研究专项课题管理办法》(川教评〔2024〕27号),本次专项课题的资助经费须经成果鉴定且鉴定结果为“优秀”后给予一次性后期资助,用于深化研究、成果推广等。

 

附件:

1. 教育评价改革研究基地(四川)课题申报书(2026版)

2. 教育评价改革研究基地(四川)专项课题论证活页